读论孟补记
二卷。清方宗诚(详见《读论孟笔记》)撰。宗诚于《读论孟笔记》中对朱注不少违,又以其所疑而待质者为《读论孟补记》,非补前书,乃别有所发明。书中如“至于犬马皆能养”用包咸注,以犬马比人子;“事父母几谏”谓见几即谏,引《玉篇·曾子问》郑注“厌训厌饫”为证。“如其仁”,谓“其”字即指管仲言。所补诸条,均极精确。唯宗诚于各条下,间注后见某氏说同此。该书有同治四年(1865)刊本。
二卷。清方宗诚(详见《读论孟笔记》)撰。宗诚于《读论孟笔记》中对朱注不少违,又以其所疑而待质者为《读论孟补记》,非补前书,乃别有所发明。书中如“至于犬马皆能养”用包咸注,以犬马比人子;“事父母几谏”谓见几即谏,引《玉篇·曾子问》郑注“厌训厌饫”为证。“如其仁”,谓“其”字即指管仲言。所补诸条,均极精确。唯宗诚于各条下,间注后见某氏说同此。该书有同治四年(1865)刊本。
东汉改涅氏县置,属上党郡。治所在今山西武乡县西北四十二里故城镇。北魏永安二年 (529)改为阳城县。古县名。又作涅氏县。西汉以涅邑置,治今山西省武乡县西北故城镇。属上党郡。北魏永安中改为阳城县。
官署名。①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次年掌全国船政,凡内港外海各江航业、测量沙线、推广埠头、建设公司、营辟厂坞、审议运货保险以及检查灯台浮标等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湫渊。在今宁夏固原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8固原州: 朝那湫 “有二: 一在旧县东十五里; 一在旧县东北三十里,俱出山间,土人谓之东海、西海。二水相合,方四十里,水停不流,冬夏不增减,两岸不生草木
三十二种,二百二十二卷。清洪亮吉(详见《春秋左传诂》)撰。洪亮吉著述甚多,有以单行本刊行者,也有辑多种为一帙本,如《续刻北江遗书》,仅收五种,附其子洪贻孙二种。收书最全者则为本丛书,是研究洪亮吉学术思
即清廉山。在今山西垣曲县西北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 “清水出清廉山西岭,世亦谓之清营山。”
南朝梁置,治所在今江苏高邮市境。隋开皇初废。
即二崤、崤渑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苏秦说秦王曰:“自崤塞、溪谷,地形险易尽知之”,即此。
刑名。肉刑的一种。即割鼻。秦时有此刑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不盈五人,盗过六百六十钱,黥㓷(劓)以为城旦。”西汉文帝时废止肉刑,当处劓刑者,笞三百。
清末、民国间由上歇武族分出,驻地在今青海称多县东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