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分律合注戒本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同“荆布之妇”。唐许浑《酬殷尧藩》诗:“竹马儿虽小,荆钗妇惯贫。”
即“钓鱼城之战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崇德宫契丹、汉人军民之政,为崇德宫长官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911字镜亭。广东归善(今惠州)人。从军,充提标千总。光绪末年,领连和防营,调博罗。宣统三年,辛亥革命爆发,率部坚守县城,抵抗民军。后被杀。
战国赵地。在今河北元氏县西北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孝成王十一年(前255)“城元氏”,即此。
【生卒】:615—669【介绍】:唐泗州涟水人。少孤贫,博通五经。举明经。授晋王府参军,直弘文馆。累迁侍御史。高宗时因弹劾李义府左迁莱州司户参军。母卒,不复仕进。撰《笔海》十卷、文集十卷。
五卷。清何绍基撰。何绍基(1799-1873),字子贞,号东洲,晚号媛叟,道州(今湖南道县)人。诗人、书法家。道光乙未乡试第一,道光十六年(1836)进士。官翰林院编修、四川学政。通经史、小学。论诗推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堕泪碑”。指襄阳百姓树立在岘山的羊祜纪念碑。多用以颂扬官吏的惠政。唐孟浩然《与诸子登岘山》诗:“羊公碑尚在,读罢泪沾襟。”【词语羊公碑】 汉语词典:羊公碑
官名。见“西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