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枝
相传古代田真兄弟三人欲分家,已均分家中财产,惟庭中荆树未分,议定明日截成三片分开它。明日视之,则其树已死。兄弟三人感悟,便不再分家,其树应声而活。见南朝梁吴均《续齐谐记·紫荆树》。后因以“荆枝”喻指兄弟骨肉相互亲爱。黄滔《送人往苏州觐其兄》:“到日荆枝应便茂,别时珠泪不须流。”亦作“荆树”。黄滔《贺清源仆射新命》:“虚说古贤龙虎盛,谁攀荆树上金台。”
相传古代田真兄弟三人欲分家,已均分家中财产,惟庭中荆树未分,议定明日截成三片分开它。明日视之,则其树已死。兄弟三人感悟,便不再分家,其树应声而活。见南朝梁吴均《续齐谐记·紫荆树》。后因以“荆枝”喻指兄弟骨肉相互亲爱。黄滔《送人往苏州觐其兄》:“到日荆枝应便茂,别时珠泪不须流。”亦作“荆树”。黄滔《贺清源仆射新命》:“虚说古贤龙虎盛,谁攀荆树上金台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。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,曾任潘乐为之。参见“都将”。
《礼记.坊记》:“子云:‘君子辞贵不辞贱,辞富不辞贫,则乱益亡。故君子与其食浮于人也,宁使人浮于食。’”东汉.郑玄注:“食谓禄也。在上曰浮。禄胜己则近贪,己胜禄则近廉。”孔子评论君子为官,所得俸禄应低
西汉置。治今山东莱阳市南。属胶东国。东汉、三国魏属北海国。西晋、北魏属长广郡。北齐废。
书名。宋袁梦麟撰。三十二卷,一作三十三卷。以《汉书》与《后汉书》所记典故,分门编类,凡二十五门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改奉信郎置,隶谒者台。量事大小,受命出使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见《金史·地理志》。为孙夼镇之讹。
九夷之一种。
官名,晋置,掌护漕运河道,属大司农。
读音:bǐng【源】 ①柄,泰山下邑名,居者因以为氏(7,62)。②春秋时晋直柄之后,以名为氏(60,62)。亦见《姓苑》(9,15,21)。罕见姓氏。《续通志·氏族略》 收载,初见于《姓苑》。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