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巡警部置,并将原户部、礼部、工部、吏部所管部分事宜并入,成为管理全国公安、内务、民政之总机构。职掌全国地方行政、地方自治、户口、巡警、卫生及风教等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民治、警政、疆理、营缮、卫生五司。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、内外城预审厅、工巡捐总局、路工局、缉探总局、消防队等机构。设尚书一人领部事,下设左、右侍郎各一人佐之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尚书为大臣,侍郎为副大臣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巡警部置,并将原户部、礼部、工部、吏部所管部分事宜并入,成为管理全国公安、内务、民政之总机构。职掌全国地方行政、地方自治、户口、巡警、卫生及风教等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民治、警政、疆理、营缮、卫生五司。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、内外城预审厅、工巡捐总局、路工局、缉探总局、消防队等机构。设尚书一人领部事,下设左、右侍郎各一人佐之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尚书为大臣,侍郎为副大臣。
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。英军侵入西藏,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,遂筹开垦实边,练兵,以资抵御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,经理川边。巴塘正、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
五卷。明李濂(1488-1566)撰。李濂,字川父,祥符(今河南开封市)人。正德进士,历官山西佥事。嘉靖间免归。李濂少负俊才,慨然慕信陵君、侯生之为人。初受业于李梦阳,后不屑附和。里居四十余年。以古文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今新疆和田、皮山县境之喀拉喀什河。《魏书·西域传》 于阗:“城西五十五亦有大水,名达利水,与树枝水会,俱北流。”
同“束缊请火”。清钱谦益《吕季臣诗》序:“国破家亡,年衰岁暮,束缊举火,轹釜待炊,季臣意殊安之。”见“束缊请火”。清·钱谦益《〈吕季臣诗〉序》:“国破家亡,年衰岁暮,~,轹釜待炊,季臣意殊安之。”【词
西汉置。治今内蒙古磴口县北布隆淖村西南古城。属朔方郡。东汉末废。
【介绍】:宋人。朱熹门人。尝与朱熹论学,曰:打坐时意味也好。熹曰:坐时固是好,须是临时接物,长如坐底时方好。
西汉置。治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北土门楼村。一说在今宝坻县南秦城。属渔阳郡。西晋属燕国。北魏为渔阳郡治,移治今武清县西北旧县。北齐属渔阳郡。隋开皇初属幽州,大业初属涿郡。唐初复属幽州。天宝元年(742)改为
①汉代用以称大司马。大司马职掌军事,东汉初改为太尉,故太尉亦称上司。②西夏第一等官衙。包括中书、枢密,用五十两银印。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。
【介绍】:见骆宾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