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木林达尔达克
清末蒙古王公。内蒙古敖汉旗人,博尔济吉特氏,色丹诺尔多克子。光绪五年(1879),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。俗称“大胡子王”。十七年(1891),以金丹道教起事,将家迁召格图。本人遭义军包围,且战且退,单骑突围逃生。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。他以作战勇敢,为前锋,于十八年(1891)升为昭乌达盟盟长。因耗巨资大兴土木,修建府邸,加重11旗的负担,遭各旗要员控告。二十四年(1898),清廷以“扰累属下”,违例科派罪,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。二十七年(1901)在北京逝世。
清末蒙古王公。内蒙古敖汉旗人,博尔济吉特氏,色丹诺尔多克子。光绪五年(1879),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。俗称“大胡子王”。十七年(1891),以金丹道教起事,将家迁召格图。本人遭义军包围,且战且退,单骑突围逃生。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。他以作战勇敢,为前锋,于十八年(1891)升为昭乌达盟盟长。因耗巨资大兴土木,修建府邸,加重11旗的负担,遭各旗要员控告。二十四年(1898),清廷以“扰累属下”,违例科派罪,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。二十七年(1901)在北京逝世。
【介绍】:清浙江海盐人,字尹思。康熙五十五年进士。雍正元年诏求直言,鸿馨条列四事。历任静海知县,冀州、磁州知州,为政严而和,所至有声。治磁八年,卒于官。
旧时称官吏所得之薪水。古代官吏的“工资”,也简称俸(也写作奉)或禄。它是俸钱、俸银、俸谷、禄米的总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桓传》:“爱养吏士,赡护六亲,俸禄产业,皆与共分。”参看“俸”、“秩俸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政和二年(1112),重定内侍官名,改延福宫使置,正五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八卷。鹤征后录十二卷。清李富孙(详见《春秋三传异文释》)等撰。该书记康熙十八年(1679年)与乾隆元年(1736年)两科召试博学鸿词事。前者荐举一百八十六人,其中五十六人中选;后者荐举二百六十七人,其
746—785唐幽州昌平(今北京昌平西南)人。朱泚弟。初为卢龙节度使朱希彩帐下。及泚为节度使,说泚入朝,得继任卢龙节度留后。建中二年(781),李惟岳反,奉命讨之。次年,破惟岳于束鹿(今河北辛集东北)
元顺帝年号(1341—1370)。凡三十年。1368年元亡,顺帝北走应昌,仍用至正年号。
书名。明李贽撰。二十七卷。为续其《藏书》之作。《藏书》自战国记至元亡为止,本书自明初记至万历之前。所记人物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四百余人,分为开国名臣、开国功臣、逊国名臣、靖难名臣、靖难功臣
一卷。明陆钱撰。陆钱,字举子,号少石子。昆山人。官翰林侍读。陆钱沉静好学、矜严自恃。著有《山东通志》等。《贤识录》记叙的都是洪武年间的杂事,采录的事迹多出于《余冬序录》、《野记》、《客座新闻》、《草木
又称东路右翼中旗。清康熙二十八年(1689)设,属蒙古车臣汗部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中戈壁省巴彦加尔嘎郎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