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骨葬
壮族传统葬俗。亦称捡骨葬、二次葬。流行于广西。老人死时,如非吉日,则暂时埋于一地,或装棺“寄葬”在山岩间,经三五年,待骨节脱落后,将其骨捡起、洗涮,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“金坛”(高约2尺、直径1尺,腹大口小的陶瓷翁)内,埋入父系公墓中,称为“埋骨”。此俗最早见于《墨子·节葬》篇:“楚之南,有啖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肉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。”“啖人国”即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乌浒人。新中国建立后,此俗已革除。
壮族传统葬俗。亦称捡骨葬、二次葬。流行于广西。老人死时,如非吉日,则暂时埋于一地,或装棺“寄葬”在山岩间,经三五年,待骨节脱落后,将其骨捡起、洗涮,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“金坛”(高约2尺、直径1尺,腹大口小的陶瓷翁)内,埋入父系公墓中,称为“埋骨”。此俗最早见于《墨子·节葬》篇:“楚之南,有啖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肉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。”“啖人国”即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乌浒人。新中国建立后,此俗已革除。
1442—1521明浙江新昌人,字世光,号五山。成化进士。历官宜兴知县、河南知府、四川布政使等。弘治十八年(1505)以刑部侍郎兼左佥都御史阅实河南、湖广、陕西户口,得二十三万余户。正德六年(1511
?—142东汉会稽余姚(今属浙江)人,字圣真。晓习文法。初仕州郡,历任宛令及蜀郡、河内、颍川太守,为政严猛,好发奸宄。任蜀郡太守时,密捕盗帅,迫其招供诸县强暴之人姓名居处,旋分部掩捕,无有遗脱。宿恶大
【介绍】:唐突厥首领。武周长寿中为司仆卿同正,封榆林伯。
【介绍】:清江苏上元人,字勉甫。乾隆五十七年副贡生,官安徽青阳县教谕。博闻强记,通历算之学。有《经书算学天文考》、《春秋闰朔交食考》、《六朝地理考》。
旧指天地间的一切神灵。亦指祀鬼神之地。如党项人即以居室中奉祀鬼神的地方为“神明”。其制,居室中间一间,不敢居住,以奉祀鬼神。用羊髀骨占卜时,显兆之上方,亦称“神明”。
源见“石崇斗奢”。喻指富豪。清孔尚任《桃花扇.拒媒》:“他为你,生小绿珠花月身,寻一个金谷绮罗里石季伦。”【词语石季伦】 汉语词典:石季伦
源见“优孟衣冠”。本为春秋 楚国著名优人。亦泛称演戏艺人。清 张三礼《〈空谷香传奇〉序》:“史家传志之文学,士大夫或艰涉猎,及播诸管弦,托于优孟,转令天下后世观场者,若古来忠孝贤奸凛然在目。”亦谓一味
即今湖南隆回县北六十里六都寨镇。1947年于此置隆回县。1949年隆回县迁治桃洪镇后改为六都寨镇。
【介绍】:东汉扶风人,字仲乙。性轻悍,喜与人报仇,受郭泰训戒而悔改。后辟公府,迁侍御史、并州刺史。
参见“封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