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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光

【生卒】:1078—1159

【介绍】:

宋越州上虞人,字泰发,号转物居士。徽宗崇宁五年进士。高宗时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守境有方。后为吏部尚书。绍兴中,宋金和议成,秦桧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,拜参知政事。及见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即极言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斥桧怀奸误国,为桧所恶。贬建宁军节度副使,藤州安置。后移琼州、昌化军。桧死,得复官秩。卒谥庄简。有《庄简集》。


【生卒】:1078——1159

字泰发,越州上虞(今属浙江)人。崇宁进士。累迁符宝郎,上奏称天下之财竭于蔡京、王黼,使公家无半岁之储,百姓无旬日之积。又陈三镇不可与金。高宗即位,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加强守备。绍兴元年(1131),擢吏部侍郎,极论朋党之害。升吏部尚书,旋拜参知政事。宋、金和议初定,秦桧欲借其名以压异议。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光力谏和不可恃,备不可撤。为桧忌恨。在高宗面前指斥桧弄权误国。上章求去,提举洞霄宫。十一年(1141),谪藤州安置。移居琼州,再移昌化军。后复为左朝奉大夫。卒。孝宗即位,追谥庄简。


【生卒】:1078—1159

【介绍】:

宋越州上虞人,字泰发,号转物居士。徽宗崇宁五年进士。高宗时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守境有方。后为吏部尚书。绍兴中,宋金和议成,秦桧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,拜参知政事。及见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即极言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斥桧怀奸误国,为桧所恶。贬建宁军节度副使,藤州安置。后移琼州、昌化军。桧死,得复官秩。卒谥庄简。有《庄简集》。


【生卒】:1078——1159

字泰发,越州上虞(今属浙江)人。崇宁进士。累迁符宝郎,上奏称天下之财竭于蔡京、王黼,使公家无半岁之储,百姓无旬日之积。又陈三镇不可与金。高宗即位,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加强守备。绍兴元年(1131),擢吏部侍郎,极论朋党之害。升吏部尚书,旋拜参知政事。宋、金和议初定,秦桧欲借其名以压异议。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光力谏和不可恃,备不可撤。为桧忌恨。在高宗面前指斥桧弄权误国。上章求去,提举洞霄宫。十一年(1141),谪藤州安置。移居琼州,再移昌化军。后复为左朝奉大夫。卒。孝宗即位,追谥庄简。


【生卒】:1078—1159

【介绍】:

宋越州上虞人,字泰发,号转物居士。徽宗崇宁五年进士。高宗时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守境有方。后为吏部尚书。绍兴中,宋金和议成,秦桧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,拜参知政事。及见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即极言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斥桧怀奸误国,为桧所恶。贬建宁军节度副使,藤州安置。后移琼州、昌化军。桧死,得复官秩。卒谥庄简。有《庄简集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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