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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

隐指苏绅和梁适,后世借喻奸邪小人。草头,为“苏”的字头;木脚,为“梁”的字脚。苏绅字仪甫,泉州晋江(今福建晋江)人。真宗天禧进士。历宜州、开封府推官、三司盐铁判官等。曾上书朝廷,指出边防偏重西北、疏略南方之弊,又陈述八事,对吏治、兵备、财政、民食等,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和主张,受到仁宗嘉奖,升任史馆修撰、知制诰、翰林学士。但他急于升迁,善中伤人。曾上书攻击王德用,文中有“宅枕乾冈,貌类艺祖”语,意思是说王德用的脑袋和相貌长得像宋太祖。使仁宗十分厌恶,将其奏疏压下来不予批复。并将苏绅贬官,以吏部郎中改侍读学士、集贤殿修撰、知河阳,徙河中。未赴职就一病不起,又吃错了药,使病情恶化,不久就死去了。当时,苏绅与梁适同在宫中为官。梁适通晓法令,遇事有胆量,但心术不正。御史马遵、吴中复极力弹劾他贪得无厌,依权仗势,被罢为郑州知州。由于苏绅与梁适险恶邪僻,人们便将俩人的姓编成了隐语,说“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。”

【出典】:

《宋史》卷294《苏绅传》9813-9814页:“绅锐于进取,善中伤人。阴中王德用,其疏至有‘宅枕乾冈,貌类艺祖’之语,帝恶之,匿其疏不下。遂出绅,以吏部郎中改侍读学士、集贤殿修撰、知河阳,徙河中。未行感疾,为医者药所误,犹力疾笞之,已而卒。……绅与梁适同在两禁,人以为险诐(bì毕,邪僻),故语曰:‘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。’”又《宋史》卷285《梁适传》9624页:“适晓畅法令,临事有胆力,而多挟(xié携,心里怀着)智数,不为清议所许。御史马遵、吴中复极论其贪黩(dú读)怙(hù互,依恃,依靠)权,罢知郑州。”

【例句】:

宋·魏泰《碧云騢》:“梁适与苏绅有奸邪之迹,时号草头木脚,隐语其姓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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