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须误死
《三国志.魏书.袁绍传》:“绍既斩宦者所署司隶校尉许相,遂勒兵捕诸阉人,无少长皆杀之。或有无须而误死者,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。”
东汉献帝时,宦官掌权。太后兄何进与袁绍合谋诛杀宦官。何进犹豫不决,被中常侍段珪等谋杀,袁绍遂率兵进宫,诛杀宦官,有的没有长胡须的人也被杀了。后因用为诛杀宦官玉石俱焚之典。
清.谷应泰《明史纪事本末》卷二十三《平山东盗》:“袁绍斩宦官,面不生须者亦杀。玉石俱焚,势固然也。”
《三国志.魏书.袁绍传》:“绍既斩宦者所署司隶校尉许相,遂勒兵捕诸阉人,无少长皆杀之。或有无须而误死者,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。”
东汉献帝时,宦官掌权。太后兄何进与袁绍合谋诛杀宦官。何进犹豫不决,被中常侍段珪等谋杀,袁绍遂率兵进宫,诛杀宦官,有的没有长胡须的人也被杀了。后因用为诛杀宦官玉石俱焚之典。
清.谷应泰《明史纪事本末》卷二十三《平山东盗》:“袁绍斩宦官,面不生须者亦杀。玉石俱焚,势固然也。”
【介绍】:唐代选学家。生卒年、籍贯不详。开元六年(718)为衢州常山县尉。曾预注《文选》三十卷,由吕延祚集为《五臣注文选》于开元六年上之。后人与李善注合为《六臣注文选》,今传。事迹见唐吕延祚《进集注文
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升金齿卫置,属云南都司。治所即今云南保山市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保山市,永平、施甸等县,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及中甸县。嘉靖元年 (1522) 复为卫。
十卷。明董汉策刻。董汉策,字朝献,生卒年不详,盖为吴江(今属江苏)人。《兼隐斋二王帖》问世后,颇受世人推重,但该帖为木刻,湿燥难调,“过燥则滋腻之态失,稍淫则浸蚀之痕透”,世人抚卷便为此遗憾,故精于摹
【介绍】:宋福州永福人,字仲实。徽宗宣和六年进士。高宗绍兴八年为湖州州学教授。十五年除太常寺簿,以汪勃奏其出入李光之门罢,出为福建安抚司机宜。绍兴二十年,乡人郑炜告其作《夏二子传》讥毁大臣,又家有潜光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名硕人。常熟(今属江苏)人。咸丰十年,太平军攻克常熟时投井自杀。
文集。唐罗衮撰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罗衮集》二卷,《宋史·艺文志七》同。其集当已亡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三首,《全唐诗补编》补一首、断句一;《全唐文》存文二十篇,《唐文续拾》补一篇。
宋代司法审讯程序之一。凡犯人在录问或行刑前推翻原来的口供,或其家属诉冤,则由有关官府再行审理,称“复推”。
在今浙江湖州市南十五里下菰城。《寰宇记》卷94引 《吴兴记》: “春申君黄歇于吴墟西南立菰城县”,以泽多菰草而得名。秦灭楚,改为乌程县。东晋义熙元年 (405) 移治今湖州市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 (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