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度判官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改名承直郎。辽朝改军事判官。金朝复置一员,正七品,掌纪纲节镇众务、佥判兵马之事,兼判兵、刑、工案事。
官名。节度使的属官,分判仓曹、兵曹、骑曹,胄曹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》。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改名承直郎。辽朝改军事判官。金朝复置一员,正七品,掌纪纲节镇众务、佥判兵马之事,兼判兵、刑、工案事。
官名。节度使的属官,分判仓曹、兵曹、骑曹,胄曹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》。
官名。杂号将军之一。三国魏置为中军。晋领营兵,秩四品,掌宫掖及京城宿卫。其所领之兵与领军、护军、左卫、右卫、游击合称六军。南北朝皆设。
①三国魏黄初元年 (220) 改高陵县置,属京兆郡。治所在今陕西高陵县城西南一里。北魏迁治今高陵县城,为冯翊郡治。隋大业二年 (606) 复名高陵县。②南朝宋大明元年 (457) 侨置,属冯翊郡。治所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西汉宣帝时派遣使者至郡劝督农桑,故名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蔡葵以好农使劝郡国,至大官。”官名,西汉宣帝置,掌到郡国劝农桑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,至大官。”
黄平(今属贵州)人。二十一岁时,丈夫被苗人所杀后,寻得尸体,告于官府,凶手伏罪。剪发、毁容以拒改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12字和圃。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。乾隆后期进士。历官翰林院侍读,内阁学士。礼部、兵部侍郎。乾隆中,侍道光帝读书。嘉庆中,先后督学广东、山东、江苏、安徽,供职上书房,充经筵讲官。疏清
1077—1126北宋兴化军仙游(今属福建)人,字居安。蔡京长子。崇宁三年(1104)赐进士出身。二年间,自秘书郎至枢密直学士,历开府仪同三司、镇海军节度使、少保。出入宫禁,多道市井秽语,蛊惑徽宗,并
即“武仙”。
“夫税”与“家税”之合称。战国时以个体家庭为单位征派的田税和军赋。夫家即一夫一妇。夫税指按一夫受田量征收的田税,家税为按户征派的军赋。后亦因以称象征田税力役之罚赋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民无职事者
古水名。上游即今河北省白河,下游故道自今北京市顺义区东南李遂镇西南流至通州区东北,会温榆河,此下即今北运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