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养府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云远府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孟养。后废。三十五年(1402) 复置。永乐二年 (1404) 改宣慰司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云远府置,治今缅甸境内克钦邦莫宁(孟养)。后废。建文四年(1402年)复置。永乐二年(1404年)改宣慰司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云远府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孟养。后废。三十五年(1402) 复置。永乐二年 (1404) 改宣慰司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云远府置,治今缅甸境内克钦邦莫宁(孟养)。后废。建文四年(1402年)复置。永乐二年(1404年)改宣慰司。
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南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黄帝采首山铜,铸鼎于荆山下。鼎既成,有龙垂胡须下迎黄帝。……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。” 《汉书·郊祀志》 晋灼注: “荆山在冯翊怀德县 (今陕西大荔县东南) 也。
见“长狄”(363页)。
亦作旋鸿县、 祗鸿县。 北魏置, 属梁(凉) 城郡。治所在今内蒙古丰镇市东北。
即谢梵境。陈郡阳夏(今河南太康)人。升明二年(479)立为皇后,顺帝禅位,降号为汝阴王妃。(,参见《南史》)
官署名。辽代置。南面官。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,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,所有南面军民政事、刑狱诉讼无所不统。《辽史·萧孝忠传》:“国制,以契丹、汉人分北、南院枢密治之。”辽设司分治汉人,始于太祖时之
【介绍】:明应天府溧阳人。洪武中由明经擢官御史,官至河南副使,从征交阯,卒于军。居官廉,曾送父归里,所献止钱五百,草履二,帝称之,命绣“穷御史”三字于袍上以旌之。
铸行于春秋时期的青铜布钱。系布钱最原始的形态。形体宽大而厚重,长方形身,短銎,銎部中空,其内多留有范泥。刃部稍成弧状或呈弧裆尖足状。大型者通长10—12厘米左右,足宽6—7厘米左右。
【介绍】:明山西祁县人。正统元年进士。通经术,有干才。由翰林庶吉士历官山东按察佥事,治黄河于张秋,迁本省按察使。官至大理寺卿,平反冤狱之功,过于治河。
参见“墨竹工卡”(2509页)。
又名底柱山、三门山。在今河南陕县东北黄河中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导河积石,“东至于底柱”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 “砥柱,山名也。昔禹治洪水,山陵当水者凿之,故破山以通河,河水分流,包山而过,山见水中,若柱